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广旅体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文旅融合,推动非遗保护从“单一性保护”向“多元化有效传承”的方式转变,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渠道,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和“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单位(组织)资格要求
(一)接受市文广旅局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且有能力从事某项或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传承。
(二)“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侧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题陈列、展示和宣传。
(三)“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侧重于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四)“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面向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对某项或多项地方非遗具有一定保护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
二、推荐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展示馆”“传习所”“社会传承基地”由各县区组织申报,申报单位(组织)须分别填写相关申报表并加盖主管部门或县区文广旅局公章。
(二)市文广旅局将依据《信阳市展示馆传习所暂行管理办法》,通过实地勘验和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认定并授牌。
(三)推荐材料应于2023年3月21日前报市文广旅局艺术非遗科。
(四)各县区应结合本地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进行调查登记的基础上做好这次推荐工作,并注重推荐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及代表性传承人建立的相关机构(组织、场所)。每个县区原则上不超过5个,宁缺毋滥。
联系人:陈晶晶 6301258 15188577222
http://whgdlyj.xinyang.gov.cn/uploadfile/2023/0303/eb921dcb867ef86.docx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