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0日,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信阳市“引客入信”旅游补助资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5〕2号)和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铁集团等九部委《关于增开银发旅游列车促进服务消费发展的行动计划》(商服贸函〔2025〕11号)等文件,以及全国、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等均对促进文旅消费进行了部署和要求,支持增开旅游专列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旅游目的客源市场开发,推动信阳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参照其他地市做法,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起草了《信阳市“引客入信”旅游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包机、大巴团队来信阳旅游进行奖励。
《实施办法》征求了有关市直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进行了公平竞争会同审查和法制审核,形成了送审稿。2025年3月17日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奖励范围及标准、资金申报与核发、附则等四部分内容。
三、补助对象
补助资金奖励对象为组织市外游客乘坐专列、包机、大巴到我市旅游的旅行社。
四、实施期限
实施时限为一年时间,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文件有效期内组织的旅游专列、旅游包机、旅游大巴均可申报。文件到期后,将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是否延续再行研究。
解读单位: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376-6659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