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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330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谢晓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古建筑保护开发和文旅融合宣传的提案”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文物建筑作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具有独特优势。据统计,我市文物建筑共1332处,类别包括宅第民居、庙宇宗祠、商贸建筑、工业建筑、名人故(旧)居、文化教育建筑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古建筑,数量多、类型全。其中,省保以上文物单体建筑近300处以上,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民居建筑64处。从近年来的我市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情况看,存在产权复杂、不当利用影响文物安全、闲置率高、空间利用同质化、功能业态单一、社会力量参与度低,市、县以下低级别文物建筑缺乏日常养护不及时等问题。借鉴外地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的典型做法,持续践行“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原则,积极探索我市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新路径,守护历史记忆、焕发文物活力、擦亮“信阳文旅”品牌是摆在文广旅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需要社会各界、相关部门创新思路、积极参与。

  一、关于您的提案中“强化保护措施”的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使用就是最好的保护”的原则,深入挖掘文物建筑文化内涵,讲好文物故事,保留文物建筑的原真性。同时,细化和明确文物建筑开放利用要求,加强指导监管,规范利用行为,督促文物建筑管理使用人做好日常养护和安全巡查,常态化开展文物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

  二、关于您的提案中“创新开发模式”的建议

  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相关要求,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提供志愿服务,给予引导资金、项目支持等,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通过引入社会资源,提高公众对历史文化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实现老建筑与社区、社会的互动和共生。对中心城区闲置的文物建筑、老厂房等建筑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建筑的原有功能、空间格局和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引入民俗博物馆、美术馆、艺术展览馆、非遗展示等文化服务功能,适度引入商业元素,通过功能重塑,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共文化服务使老建筑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关于您的提案中“加强宣传推广”的建议

  深入挖掘与阐释老建筑、老街道、老胡同、名人旧居的名称由来、历史沿革等,策划推出“信阳老城旧事”系列宣传,展示信阳厚重的历史底蕴,建构市民的身份认同和文化自信,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择优遴选、宣传推介辖区内文物建筑利用方面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案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示范推广措施。利用新媒体推广相关文旅信息和精品线路,提升公众对利用项目的参与性和积极性。鼓励企业参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研发、生产经营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根据建筑文化内涵和功能定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打造文化创意品牌,实现文物建筑开放利用可持续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文旅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联系单位:信阳市文广旅局文物管理科 张翔 6301279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