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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专题学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10月16日,市文广旅局利用周四机关学习日,专题开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学习,在家的局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及部分二级机构员工参加学习活动。市文广旅局专题学习《营业演出条例及实施细则》



会上,首先大家原文学习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掌握了营业性演出的概念意义。营业性演出主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它的存在对社会、经济和文化传承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营业性演出是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演出产品和服务,如音乐会、戏剧、舞蹈、曲艺等,能够极大地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不同人群的精神文化需求。其次,营业性演出作为一种经济活动,通过售票、赞助、广告等渠道,演出机构和个人能够获得可观的收入,能够直接创造大量的经济价值,从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另外,营业性演出还带动了票务销售、场馆运营、餐饮住宿、旅游观光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些产业的发展不仅为当地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再次,营业性演出在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舞台表演,传统戏曲、曲艺、音乐等艺术形式得以展现给广大观众,使传统文化得以延续和传承。而且,在营业性演出的推动下,艺术家们不断尝试新的表演形式和创作手法,促进了艺术的创新和发展。

同时大家对营业性演出的主体,什么是文艺表演和小型营业性演出的常见类型,哪些需要审批,哪些需要备案等基础知识进行了详细研讨学习。

围绕营业性演出八种常见的违法行为,聚焦近年来各省市查办的一些营业性演出活动典型案例分析,深入了解营业性演出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常见形态及隐形变异体,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针对非法演出的辨别能力,熟练掌握了营业性演出和非营业性演出的区别,增强了在营业性演出市场领域服务群众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