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阳市“引客入信”旅游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经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市文广旅局党组研究,拟对4家旅行社组织的“引客入信”旅游专列、旅游大巴业务进行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于5月15日前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目前我市正在大力开展“引客入信”行动,对于符合申报补助条件的旅游专列、旅游包机、旅游大巴业务请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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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