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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变更的公示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函〔2026〕260号)的工作要求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以下简称“保护单位”)情况开展了调查。

  经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绿茶制作技艺(信阳毛尖茶制作技艺)”原保护单位信阳市茶叶商会,已正式提出申请,自愿放弃“绿茶制作技艺(信阳毛尖茶制作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资格。为切实做好该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工作,经研究,拟推荐信阳市茶叶协会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绿茶制作技艺(信阳毛尖茶制作技艺)”的保护单位。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信阳民歌”原保护单位信阳市群众艺术馆(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信阳市艺术研究所),因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进行了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变更为信阳市文化馆(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经研究,拟推荐信阳市文化馆(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信阳民歌”的保护单位。

  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次公示期自即日起截止至2026年7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举报。

  联系电话:6301258

  电子邮箱:xyswgljfyk@163.com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