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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 发布时间:2019-06-10 0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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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三定”方案未批复,依据省职责暂定)
1、研究拟订文化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广电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4、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指导、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
5、指导、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电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7、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8、拟订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产业、动漫和网络游戏以及旅游产业发展。
9、统筹规划红色旅游发展,指导推进红色纪念地、场馆提升工作,组织开展红色重大活动,协调推动红色旅游区域合作。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11、统筹规划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健康发展工作。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12、宣传、贯彻、落实文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
13、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在国内的宣传推广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区域合作。
14、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推动“豫风楚韵”走出去。
15、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市政府职能部门,为正处级行政管理单位。机关内设科室因“三定”方案未批复,暂未明确,下设11个二级机构,其中:市文物管理局、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属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信阳博物馆、市图书馆、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市群艺馆属于全供事业单位;市艺术中心(原市豫剧团)属于差供事业单位;市胜利舞台、市影剧院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电影放映公司属于企业化管理。公开的预算是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收入总计4079.3122万元,支出总计4079.312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4万元,下降2%,主要是旅游宣传推介专项(央视广告宣传取消)经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收入预算4079.3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2.3122万元(财政拨款3890.3122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支出预算4079.3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8122万元,占61.7%;项目支出1562.5万元(含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及非税项目),占3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4072.312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84万元,同比下降2%,主要是旅游宣传推介专项(央视广告宣传取消)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072.31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97.4290万元,占年初预算52%;商品和服务支出379.0831万元,占年初预算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3001万元,占年初预算1%;运转类项目支出985.5万元,占年初预算24%,专项资金570万元,占年初预算1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16.812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2097.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79.0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300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遗属补助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2.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30万元,减少原因是涉及车改事业单位,原公车运行维护费列入其他交通补贴。
3、公务接待费8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27.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机关预算支出1935.2462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采购内容主要信阳图书馆采购图书。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未,我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用途车1辆,特种用途车为流动舞台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直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是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文化服务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直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年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