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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1-07-01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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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一、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策措施,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型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指导、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
(五)指导、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电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七)组织和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八)拟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产业、动漫和网络游戏以及旅游产业发展。
(九)统筹规划红色旅游发展,指导推进红色纪念地、场馆提升工作,组织开展红色重大活动,协调推动红色旅游区域合作。
(十)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统筹规划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健康发展工作。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二)宣传、贯彻、落实文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和实施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
(十三)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在国内的宣传推广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区域合作。
(十四)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推动“豫风楚韵”走出去。
(十五)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市政府职能部门,为正处级行政管理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广电事业科、传媒管理科、文物管理科、博物馆科、宣传推广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等17个科室。
三、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局机关本级
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市旅游质检所
市旅游规划发展中心
信阳博物馆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市图书馆
市群众艺术馆
市美术馆
10.市艺术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收入总计3950.2235万元,支出总计3950.223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3.3816万元,增长9.8%,主要是局系统省级文明单位奖和新成立信阳美术馆。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收入合计3950.2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50.2235万元(财政拨款3714.023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8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1.181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5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减少23.8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支出合计3950.2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7235万元,占60%;项目支出1566.5万元(含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及非税返还项目),占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3950.223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367.3816万元,同比上升10%,主要原因:局系统省级文明单位奖和新成立信阳美术馆。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950.22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999.0824万元,占年初预算50.6%;教育及培训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商品和服务支出340.5874万元,占年初预算8.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0537万元,占年初预算1.1%;运转类项目支出1476.5万元,占年初预算37.4%,专项资金90万元,占年初预算2.3%;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3.7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3.1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离休费、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40.5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补贴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2.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3.9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用。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其中,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0相同。公务用车运行为维护费比2020年度增加17万元,上升113%,主要原因:市图书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博物馆、群众艺术馆等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车辆运行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4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40.9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局机关预算支出1599.216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返还,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采购内容为市图书馆采购图书。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没有编制绩效目标设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未,我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用途车1辆,特种用途车为流动舞台车。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