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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1-09-10 11:41:06



      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鸡公山管理区旅游文化局、南湾湖风景区文化旅游局,市直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2021年全市“质量月”活动部署,现就今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质量月”活动(以下简称“质量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质量提升工作是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要求,是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促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和旅游强市的重要途径。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与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认真谋划,积极准备,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优势资源,组织开展好“质量月”活动。
       二、突出主题,确保活动成效。“质量月”活动由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活动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满意度为指标,围绕文化和旅游咨询、文明旅游“六进”与志愿服务、文化和旅游安全宣传等内容,创新形式,突出主题,把活动开展与促进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竞争力相结合,务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疫防,确保活动安全。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在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期间,要结合本地实际,提前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安全预案,与卫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相关活动范围、规模、人数等,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严格按照疫防要求认真做好活动现场消杀、人员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卫生防护工作,采取有效的疫防措施和设备,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抓好活动期间的防火、治安、人员安全等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质量月”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资料。活动结束后,各县区要认真梳理、总结活动内容和特点,形成总结报告,存档待查。活动总结(电子版)、活动照片(至少报送5张,要求照片清晰、主题突出、构图与布局合理)及视频请于9月28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李 娟
      联系电话:6301268
      邮     箱:xysscglk@163.com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21年9月8日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定于2021年9月联合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倡导质量第一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举办中国质量(杭州)大会,展示中国质量发展成就,传播高质量发展理念,树立中国质量新形象。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追寻质量发展重大历史事件的亲历者,讲述鲜活质量故事。运用全媒体开展质量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材料,推动质量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
      (二)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围绕重要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推广一批质量提升成果经验。强化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监测分析,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诊断、质量提升小组等活动,推动质量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和质量竞争力。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发现产品缺陷,提出产品安全规范建议,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提升。
      (三)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推进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质量激励活动,树立标杆、弘扬先进,广泛交流分享中国特色质量管理经验,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广大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行业间质量交流互鉴,提升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向各行各业优秀一线质量工作者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四)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增强质量服务效能。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为企业、为群众办质量实事。加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力度,做好企业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综合服务。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产业、中小企业、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帮扶解决质量创新、质量攻关难题,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以质量技术帮扶推动脱贫地区乡村产业振兴。
      (五)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推进智慧监管。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检查。突出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案件查办,曝光典型案件,发挥震慑作用。加大全国12315平台和12315热线宣传力度,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好牵头作用,联合相关主办单位,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推动地区间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各地制定出台和实施质量发展长远规划营造良好氛围。
      (二)精心策划,广泛动员。要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根据地方实际,策划开展好全国“质量月”活动。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影响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全社会质量共治。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坚持活动重心下移,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推出质量惠民、质量便民的实招硬招,让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让“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开展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卫生防疫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及时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附件:1.2021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节选)
十一、文化和旅游部开展“提升服务质量 构建高标准文旅市场体系”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体检式”暗访评估。部署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相关标准宣贯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1.让质量强国深入人心  让质量提升扎实推进
2.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国
3.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4.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5.建设质量强国  共享美好生活
6.推动高质量发展  共享高品质生活
7.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质量强国
8.推动质量变革  建设质量强国
9.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0.弘扬工匠精神  推动品质革命
11.夯实质量基石  共筑强国梦想、
12.全民关注质量  质量服务全民
13.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14.质量提升  人人有责
15.个个树立质量意识  人人创造中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