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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推行电子送达模式 破解执法效率难题

来源: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2-08-02 05: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为使该法条在文化领域落地落实,让电子送达文书得以贯彻执行,做到高效便民,助力服务型行政执法再上新台阶。
        2021年8月以来,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探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书电子送达模式,逐步斟酌推敲,初步形成了一套集内容填写、送达确认、截图取证为一体的送达流程,目前已有5件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成功实现电子送达。
       电子送达的无形性、技术性、即时性、实用性等特征”正好契合解决传统送达方式的费用高、工作量大等难题。通过电子送达,不仅提高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效率,同时也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行政资源,解决了“非接触性”执法行政处罚决定需要执法人员直接送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局推行电子送达模式,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少让群众跑路,大大节省了群众办事成本,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