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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备案 管理工作推进有序

来源: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3-02-15 09:01:58



       2022年以来,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紧紧围绕“双减”成效落地的目标,强化责任,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作和市县联动,稳步有序推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备案工作。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教育科,科技教育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了《信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信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文件,规范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加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同时,要求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也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摸清底数,厘清标准,分清责任,细化完善工作举措和工作方案,积极预防和化解风险,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高标推进,严抓审批到位
       一方面,在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移交工作开展以来,第一时间组织各县区文广旅局学习《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区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做好新政策宣传发动,明确培训机构审核备案办公地址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的服务指导,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培训机构把握时间节点,严格依据监督管理方案和审批流程要求,严把准入关,抓实资质重审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区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设置要求,重点核查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场地面积、场地权属性质、经营范围、师资队伍、学员数量、收费标准等刚性要求,依法依规,从严开展审批登记。另一方面,严明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区在办理培训机构审核备案期间要严格办事程序要求,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第三方鉴定机构,要依法行政,禁止无证执法、随意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氛围,确保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备案工作稳步推进。
       三、高效统筹,监督管理到位
       一是做好备案监管。针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各县区文广旅局统筹负责本辖区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指导工作,并实行县、市、省逐级备案制度,及时向市文广旅局报备审核登记情况,包括通过审核的机构汇总名单以及审核的相关资料,同时结合《指南》要求,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依法依规处理,直至吊销“办学审核同意书”,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和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督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领导机制,要依规建立资金监管账户,坚决杜绝“退费难”“卷钱跑路”等事件发生。组织银行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培训、“一对一”提醒、“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实现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账户全覆盖。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上56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开通线上支付。
       三是强化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监管。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日常教学中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训材料要符合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要求,从业人员应符合资质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在教学中传播不良思想,不得传播宗教、民族分裂等言论思想,不违规聘用外籍人员。
       四、高频行动,安全防范到位
安全生产工作是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底线,在法定假日和暑期、秋季开学、十一及寒假等各个重点时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施设备、疏散通道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要求培训机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下一步,信阳市文广旅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充分认识“双减”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工作,善于发现问题,着力解决好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动“双减”工作有效落实,促进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