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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持续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30 08:45:14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上网服务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继续开展2023年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加强评定工作领导。市、县区两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时对信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级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切实加强对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工作成效。

组织开展等级评定。各县区文广旅局依据《办法》规定,于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正常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自评和初审工作,提出初评意见报市文广旅局审核公示。市局将对通过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颁发《信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将在当地新闻媒体、政府公共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全市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按照《办法》规定,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落实日常检查和动态评定制度,对严重失信违规违法行为的场所,按照规定予以降级。

落实扶持奖励政策。全市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行业协会将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A级单位的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场所创建A级单位,在评先评优、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考虑支持A级单位,提高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水平,积极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全面恢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