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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信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

来源: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1-08-02 10:58:41



      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布实施后,将成为全省首部地方性红色资源保护法规,全市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将走上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轨道。
       信阳是大别山革命老区的核心区域,《条例》的制定出台,一是贯彻落实总书记调研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河南时强调,鄂豫皖苏区根据地是我们党的重要建党基地,也是中国工农红军的诞生地之一。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等都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二是保护好丰富红色资源的现实需要。全市现遗存革命纪念地和革命历史遗址达709处,批准的革命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有215处,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4处、省级5处,市级19处,信阳8县2区全部被纳入全国第一批、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革命文物数量占全省的80﹪以上。有革命博物馆1个,纪念馆20个,建筑面积共有40652平方米,展厅面积19373平方米,共有藏品15818件套,每年接待观众近2000万人次,这些红色资源已成为信阳市发展红色旅游,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主阵地。近年来,全市红色资源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一些地方保护意识不强、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原因,部分旧址仍然存在年久失修、安全隐患较多、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极为重要,也十分紧迫。三是传承利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精神血脉的价值追求。红色资源是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传承利用好红色资源,要坚持在活态保护中适度利用,稳妥推进红色资源保护性开发。用法制保障红色资源的有效传承利用,赓续好精神血脉,推进红色资源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落实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决策部署。
      《条例》制定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好我市丰富的红色资源,这也是贯穿《条例》的灵魂主线。在《条例》总则中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职责。第二章建立红色资源名录管理制度,明确区域内红色资源实施名录管理,并实施动态管理。第三章设专章保护管理,包括保护利用规划、原址保护、工程建设与作业要求、依法改造或者拆除、禁止行为、安全措施、征集收购等内容。在罚则部分对一些损害红色资源的行为予以了否定性的评价。
       2020年11月份以来,信阳市文广旅局把《条例》的起草、提交审查等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调研论证和借鉴外省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经数易其稿,形成《条例》草案,并及时报送市人大审查修改,经反复修改完善后,6月3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6月30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