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平安景区”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2-01-25 08:56:42



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鸡公山管理区旅游文化局、南湾湖风景区文化旅游局:
        为扎实推进“平安景区”创建工作,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和“平安信阳”建设,为全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构建良好的平安环境,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平安景区”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总体安排,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平安景区”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2021年全市“平安景区”考评工作依据《2021年全市“平安景区”考评细则》(见附件,以下简称《考评细则》)进行,重点围绕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宣传培训、日常监管、双重预防、加减分项目等8个方面开展。考评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集中考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2月10日前,各县区完成2021年本级“平安景区”考评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平安景区”考评工作,认真对照《考评细则》,逐条整理、不得漏项,所报送的材料以2021年工作为主,涉及到一直在执行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也在报送之列。请各县区于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报市局市场管理科。
       联 系 人:徐辉、李娟
       联系电话:6301268
       邮    箱:xysscglk@163.com
 
       附件:2021年全市“平安景区”考评细则
 
                                                                                                2022年1月21日

附件
2021年全市“平安景区”考评细则(满分100分)
项目及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得分
一、组织建设(15分) 有健全的“平安景区”工作机构和完善的工作方案,有可行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台账等。 1.成立“平安景区”工作领导小组(3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得3分,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得1分,以通知文件为准);2.建立定期分析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2分),(缺一次扣1分)。  
1.有明确的管理承办部门,各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2分),(以通知文件为依据);2.制定“平安景区”年度工作方案(市场管理科负责),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3分),(以通知文件为依据);3.有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或工作台账(5分),(有方案但无检查记录的得2分)。  
二、意识形态(15分) 有文化和旅游市场意识形态工作台账,开展旅游景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效,查处清理危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产品和服务。 1.制定完善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意识形态工作方案(5分)。  
1.认真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分),(每发现一起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扣1分,扣完为止)。  
1.旅游景区内未发生危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产品和服务(5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三、疫情防控(15分)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发布通知、提示、进行疫情检查等,建立“无疫”景区。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措施(5分),(每缺一项扣5分)。  
1.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督导,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台账(10分),(每缺一项扣2分)。  
四、应急处置(15分) 有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制定切实可行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以方案为依据);2.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制定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效果良好(10分),(以相关文件资料为依据)。  
五、宣传培训(10分) 年度有 “平安景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各旅游景区认真组织实施。 1.“平安景区”宣传教育和培训(5分),工作有安排部署,督促各旅游景区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效果良好,(以图片和相关资料为依据);2.营造宣传氛围浓厚(5分),各旅游景区充分利用广告牌、电子屏、宣传栏及网站、官微等平台,发布宣传口号、宣传视频、宣传画等各类平安景区建设宣传广告,(以图片和相关资料为依据)。  
六、日常监管(20分) 日常和重大节日督导检查活动经常,旅游景区经营秩序良好,“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无安全责任事故。 1.督导检查到位(5分)。在节假日及全国、全省“两会”、寒暑假等关键节点,对辖区旅游景区内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等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综合整治并取得良好成效,(以图片和相关资料为依据)。  
1.开展“平安景区”创建(5分),联合其他部门开展“平安景区”创建活动,(以通知或相关资料为依据)。  
1.所辖景区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10分),所辖景区每发生1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扣2分,扣完10分为止(以媒体曝光、工作通报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为依据)。  
七、双重预防(10分) 有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有考核奖惩制度、教育培训情况。 1.制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年度方案、成立领导机构(2分);2.进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2分);3.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考核奖惩制度(2分);4.有风险评估、有隐患排查、有整改措施(2分);5. 4A 级以上景区有双重预防监管平台(2分)。  
八、加减分项目 平安景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或重大突破,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1.获得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2分),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宣传报道的每次加2分(针对同一事件不累计加分),加满6分为止(以通报、决定等相关材料为依据);2.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的单位或个人每次加2分,加满6分为止(以通报、决定等相关材料为依据)。  
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混乱,造成负面影响的。 1.2021年被通报或被媒体报道、反映当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混乱的,每一次工作通报或媒体报道扣2分,扣完6分为止(以工作通报、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为依据)。  
报送工作信息不及时或报送数据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的。 1.上报工作信息或数据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扣完6分为止(以日常报送工作信息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