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进入适老模式
- 简
- |
- 繁
- |
- 无障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集中学习《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8-16 05:39:21
为了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8月15日,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结合周四大学堂,集中学习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局在家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职工参加此次学习。
会议学习了《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等几个方面,并对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管理条例》共二十七条,对导游人员的定义、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如何取得导游人员资格、导游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会议指出,《管理条例》既是对导游人员的一种保护和约束,也是加快推动导游体制机制改革,保障、维护导游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解决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有力保障。市文广旅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监管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来信游客的舒适度、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