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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发布时间:2023-08-22 08:56:41



为持续做好信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信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8月17日,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结合周四大学堂,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局在家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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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重点学习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设施的基本概念,让大家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性质、目的、功能和任务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学习了各级人民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和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方面的责任,让大家对政府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职责和法律责任有了更明晰的了解。

通过学习,全体人员对市文广旅局作为全市文化、广电主管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职责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对下一步切实履行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职责、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会上还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严格落实意见精神,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