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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1-08-20 04:53:00
为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全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水平,依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进 2021 年河南省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文旅公共〔2021〕19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各类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效能优化,统一服务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打通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底,初步建立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形成全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总目录,推出统一服务界面,完善提升罗山、新县、息县第一批省级试点县创建工作成效,统筹开展数字文化资源配送。加快推进潢川、光山、淮滨、商城、固始第二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试点县建设,实现与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2022年底,基本建成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平台有效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主要目标
着眼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建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要全部实现资源点播、活动预约、场馆导航、文艺培训、数字阅读等基本服务功能。
资源点播:各级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要整合本区域内公共文化资源,建立数字文化资源库,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网上点播服务项目。
活动预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地要将即将开展举办的文化活动在本地服务平台上进行线上预约,在安全前提上科学调控参与活动人数,便于群众选择参与。
场馆导航: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要公开本辖区公共文化场馆基本信息,为群众提供导航服务,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群众网上参观。
文艺培训:整合数字文化资源,按照歌舞、乐器、书法、美术、非遗等类别建立网上培训资源库,为群众提供网上文艺培训活动。
数字阅读:将各级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充实到本地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各种网上阅读和数字图书下载等基本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建设
一是建立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统筹整合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院团等机构原有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激活存量,在明确各类资源版权基础上,统一存储、调配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形成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服务总目录,实现资源共享共用。按照市场和群众需求,合理规划增量资源建设。围绕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非遗展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等主题,开展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丰富适用于移动互联网传播的资源类型,优化资源结构,提升资源质量。二是完善资源存储和共享机制。建立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统一存储机制,强化安全保障制度。统筹融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原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通过互开端口、互设界面,逐步实现用户统一认证、资源共享、跨库检索和数据汇聚。积极利用大数据平台与技术,加强与其他文化惠民数字工程的互联互通,搭建标准一致、有统有分、互为支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信息框架。开展公共文化的大数据应用。三是推动资源建设的社会化。通过采购成品资源、委托市场定制、合作共建等方式,扩大资源建设主体范围,使系统内公共文化机构和系统外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建设线上线下资源。
(二)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
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平台服务系统。一是建立公共数字文化供需配送体系,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服务。整合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化主体提供的能满足群众文化多元化需求的公共文化产品,形成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菜单”。二是搭建信阳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出统一的基层服务界面,构建基于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的公共数字文化应用平台,在客户服务端统一服务平台、服务入口、服务界面,为基层群众提供标准化、一站式、集成式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针对不同服务场景、特定服务人群,精准推送实体化、数字化的公共数字文化产品,实现“百姓点单、社会机构接单、政府买单”。三是做好基层数字资源服务工作。重点在乡镇、村级积极开展智能化服务应用,使基层群众通过手机扫码获取丰富的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服务。
(三)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应用推广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基于多终端、多渠道(如公众号、网站、各类媒体)的宣传推广活动,发布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和活动年度目录,与社会组织、市场平台共同策划开展品牌活动,提高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评价
推动建立公共数字文化监管机制,加强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全时段监管。依托省级公共数字文化“文化豫约”平台,按照统一数据采集标准、规范数据采集流程,主动市级公共文化服务数据融入全省公共文化大数据分析平台。创新评价方式,实现对线上公共文化资源与线下公共文化活动服务的到达率、点击量、访问量、参与度、满意度等大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监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科学掌握百姓需求,精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四、试点单位职责与任务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部署,我市8个县分两批试点进行,现行探索经验做法,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完成县、乡、村三级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环境建设。二是整合当地公共文化资源,建设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编制公共文化产品服务目录,面向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三是制作、采购一批数字文化资源(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等)。四是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广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内容,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筹划组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已下达至各责任单位,要确保专款专用,试点单位不足资金由地方配套解决。市、县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日常维护经费纳入本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范畴。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工程要和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数字博物馆、网上非遗、文化志愿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要将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四是创新运管模式。鼓励开展社会化运营管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招投标、委托等方式,引入市场力量或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管理、运营及推广,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专业化水平。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底,初步建立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形成全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总目录,推出统一服务界面,完善提升罗山、新县、息县第一批省级试点县创建工作成效,统筹开展数字文化资源配送。加快推进潢川、光山、淮滨、商城、固始第二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试点县建设,实现与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2022年底,基本建成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平台有效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主要目标
着眼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建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要全部实现资源点播、活动预约、场馆导航、文艺培训、数字阅读等基本服务功能。
资源点播:各级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要整合本区域内公共文化资源,建立数字文化资源库,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网上点播服务项目。
活动预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地要将即将开展举办的文化活动在本地服务平台上进行线上预约,在安全前提上科学调控参与活动人数,便于群众选择参与。
场馆导航: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要公开本辖区公共文化场馆基本信息,为群众提供导航服务,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群众网上参观。
文艺培训:整合数字文化资源,按照歌舞、乐器、书法、美术、非遗等类别建立网上培训资源库,为群众提供网上文艺培训活动。
数字阅读:将各级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充实到本地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各种网上阅读和数字图书下载等基本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建设
一是建立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统筹整合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院团等机构原有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激活存量,在明确各类资源版权基础上,统一存储、调配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形成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服务总目录,实现资源共享共用。按照市场和群众需求,合理规划增量资源建设。围绕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非遗展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等主题,开展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丰富适用于移动互联网传播的资源类型,优化资源结构,提升资源质量。二是完善资源存储和共享机制。建立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统一存储机制,强化安全保障制度。统筹融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原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通过互开端口、互设界面,逐步实现用户统一认证、资源共享、跨库检索和数据汇聚。积极利用大数据平台与技术,加强与其他文化惠民数字工程的互联互通,搭建标准一致、有统有分、互为支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信息框架。开展公共文化的大数据应用。三是推动资源建设的社会化。通过采购成品资源、委托市场定制、合作共建等方式,扩大资源建设主体范围,使系统内公共文化机构和系统外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建设线上线下资源。
(二)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
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平台服务系统。一是建立公共数字文化供需配送体系,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服务。整合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化主体提供的能满足群众文化多元化需求的公共文化产品,形成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菜单”。二是搭建信阳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出统一的基层服务界面,构建基于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的公共数字文化应用平台,在客户服务端统一服务平台、服务入口、服务界面,为基层群众提供标准化、一站式、集成式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针对不同服务场景、特定服务人群,精准推送实体化、数字化的公共数字文化产品,实现“百姓点单、社会机构接单、政府买单”。三是做好基层数字资源服务工作。重点在乡镇、村级积极开展智能化服务应用,使基层群众通过手机扫码获取丰富的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服务。
(三)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应用推广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基于多终端、多渠道(如公众号、网站、各类媒体)的宣传推广活动,发布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和活动年度目录,与社会组织、市场平台共同策划开展品牌活动,提高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评价
推动建立公共数字文化监管机制,加强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全时段监管。依托省级公共数字文化“文化豫约”平台,按照统一数据采集标准、规范数据采集流程,主动市级公共文化服务数据融入全省公共文化大数据分析平台。创新评价方式,实现对线上公共文化资源与线下公共文化活动服务的到达率、点击量、访问量、参与度、满意度等大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监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科学掌握百姓需求,精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四、试点单位职责与任务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部署,我市8个县分两批试点进行,现行探索经验做法,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完成县、乡、村三级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环境建设。二是整合当地公共文化资源,建设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编制公共文化产品服务目录,面向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三是制作、采购一批数字文化资源(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等)。四是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广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内容,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筹划组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已下达至各责任单位,要确保专款专用,试点单位不足资金由地方配套解决。市、县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日常维护经费纳入本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范畴。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工程要和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数字博物馆、网上非遗、文化志愿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要将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四是创新运管模式。鼓励开展社会化运营管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招投标、委托等方式,引入市场力量或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管理、运营及推广,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专业化水平。